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魏自然资规告字[2024]10号)
魏自然资规告字[2024]10号 2024年08月22日
经魏县人民政府批准,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100 | 宗地总面积: | 30251.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安大道以北、望远街以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30251.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1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9424BA0044 | |||
起始价: | 612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被“信用中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 到 河北新利双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 到 河北新利双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3日在河北新利双拍卖有限公司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以拍卖截止时通知为准),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本次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安大道169号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0
开户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魏县支行
开户账号:0405001509300099896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