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典型案例,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
征集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系统、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项目。具体包括:太阳能系统,即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光伏建筑一体化(包括光电瓦屋顶、光电幕墙和光电采光顶等)、太阳能光热一体化等。地源热泵系统,即跨季节蓄热地埋管式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中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等。空气源热泵系统,即高温空气源热泵、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等。另外还包括可再生能源集约化多能互补系统。
通知明确,征集的项目设计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使用相关技术、材料和设备等能够反映研发应用的最新进展,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具有引领作用,无科技成果、专利、知识产权权属争议;项目稳定可靠运行一年以上,且具有较好的节能降碳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类项目不少于5个(不限省内),可复制,具有较强市场推广潜力。
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8月15日。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均可单独或者联合申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进行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按照择优原则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现场复核、社会公示后发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