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磁自然资规告字[2024]013号)
磁自然资规告字[2024]013号 2024年06月12日
经磁县人民政府批准,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029 | 宗地总面积: | 43258.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朝阳北大街西侧、利民路南侧、规划东光街东侧、平安路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3258.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1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9324BA0015 | |||
起始价: | 14276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领取文件、提交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到 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到 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29 号地块:2024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2、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应当符合该地块的整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3.、竞买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出具资信证明的金融机构与竞买保证金账户所属一致)。 4、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应缴纳的其他费税。 5、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为现状土地,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价款),3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7、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揭牌仪式或转入现场在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宗地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骈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310-2159869,0310-2310519
开户单位: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磁县支行
开户账号:100844539080010001
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