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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市建设局制定印发《邯郸市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19 09:07:38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安排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根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市建设局于4月10制定印发了《邯郸市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中规定本次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任务为:县城及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并保持地面整洁;规范设置公示牌、周边围挡和车辆清洗设施;渣土车车厢封闭严密,冲洗干净;土石方作业和清扫时落实洒水和喷雾降尘、抑尘措施;工程主体作业层采取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措施;土方和物料等采取遮盖堆放,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800目/100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防尘网应保持完整无损,并采取防风加固措施;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者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施工现场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线性市政基础设施作业时,应分段开挖、分段回填。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全覆盖,监控视频和在线监测数据接入主管部门监控平台,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进行信息登记,严禁未取得信息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为做好此项工作,方案明确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以城市建成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拆除工程为重点,突出大风沙尘天气、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督导落实到位。强化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环节防治措施落实。积极推送正面清单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施工项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严禁“一刀切”。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周边和处于建(构)筑物拆除、基坑开挖、绿化及外管网施工阶段,以及屡次发生扬尘监测数据超标问题的建筑工地纳入重点监管,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增加巡查、抽查和暗访频次。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建设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2次监督检查,在重要时段、重点时期进行随机抽查、不定期暗访暗查,并加强线上检查巡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加强线上巡查、抽查,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推动建筑工地扬尘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