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2]11号) 2022/10/20
经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N2022-40 | 宗地总面积: | 566.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界河店乡北两岗村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商务金融用地 | 566.05 | 未评估地区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详见《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邯郸市2018年度第2批次5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
宗地编号: | YN2022-41 | 宗地总面积: | 118.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小龙马乡马到固村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商务金融用地 | 118.48 | 未评估地区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详见《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邯郸市2018年度第2批次6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
宗地编号: | YN2022-42 | 宗地总面积: | 507.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苏镇西苏村内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商务金融用地 | 507.55 | 未评估地区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7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详见《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出具邯郸市2018年度第2批次7号地块的规划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09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307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09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科307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在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如竞买出现溢价的,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详见地块拍卖出让须知)。
(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五)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或宗地面积量算表为准。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条件,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六)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如有建(构)筑物、树木、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YN2022-40、41、42号宗地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与地上资产处置后的接收方协商,取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权。
(七)YN2022-40、41、42号宗地为有底价拍卖。
(八)如竞买出现溢价,需当场缴纳,否则竞价结果无效。
(九)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0-6633125 6881026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银行帐号:030030122000000102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