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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邯郸市“百日攻坚” 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 通知
时间:2022-03-07 09:00:28 点击:


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快推进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扎实开展“三拆四治五提升”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扫黑除恶成果,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筑市场开展集中规范整治活动,现将《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朱广斗  18531020598  3022133

吕领波  18031093193  3122914

邮        箱:zhuguangdou2007@163.com

 

附件:1.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2022年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

秩序自查自纠表

3.2022年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

秩序“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  


 

 

                               邯郸市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扎实开展“三拆四治五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扫黑除恶成果,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筑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三)标后不履约行为;

(四)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

(五)智慧工地建设情况;

(六)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整治范围:邯郸市辖区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作分工:市建设局负责主城区(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标后不履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和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和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标后不履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将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建设局。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至3月5日)。

召开全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以及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包括:项目摸排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和处罚或移交台账),于3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至4月5日)。

邯郸市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各方主体要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与4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自纠表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报市建设局。

(三)集中检查阶段(4月6日至5月18日)。

分组对主城区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集中检查,同时对主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结果处理阶段(5月19日至5月28日)

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自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且做到立行立改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在检查和抽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录入“河北住房和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对处罚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

(五)建章立制阶段(5月29日至6月7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监管对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坚决制止建筑市场各类违法“乱象”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把问题找准找全,并跟踪整改、处罚到位。各项目相关主体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学习。加强“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认真学习《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我市建筑市场营造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形成一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正能量。整治过程中,要积极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对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标后不履约等违法行为意识,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执法。各检查组、各县(市、区)住建局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切实做到秉公办事,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2022年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

秩序自查自纠表

3.2022年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

秩序“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  

附件1

 

邯郸市“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剑青  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王军方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成英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志坚  市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袁中英  市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孙福生  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印法  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薛现勇  市建设局城市谋划建设处处长

付  强  市建设局建筑生态和信息管理处处长

梁兰顺  市建设工程稽查办主任

徐彦斌  市招标服务中心主任

马文艳  市造价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