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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时间:2022-01-12 09:43:25 点击:


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1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传 部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司  法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 业 农 村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退 役 军 人 部

国务院国资委

广 电 总 局

体 育 总 局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医 保 局

国家中医药局

全 国 妇 联

中 国 残 联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