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310-3100115
通知公告
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结构优质工程抽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12-03 08:32:44 点击:


关于开展省结构优质工程抽查检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规范省结构优质工程创建、评价工作,提升工程品质,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轮省结构优质工程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29日开始,具体到达各市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和数量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各市列入创优计划的工程,包含各市复核通过的工程。 

  (二)检查工程数量 

  根据各市列入计划和复核通过数量进行抽取,原则上检查数量不低于各市年度复核通过数量的25%。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结构优质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1.省结构优质工程组织开展情况。 

  2.对列入创优计划工程的过程监督情况。 

  (二)各方责任主体省结构优质工程创建情况 

  1.受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创优方案落实情况。 

  2.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筋安装质量情况。 

  3.工程结构实体尺寸偏差、观感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书面总结材料,通知受检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时到场配合检查。 

  (二)各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的各项要求,不得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单独行动。 

  (四)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当地防疫政策,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于11月29日前与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吴  湃  0311-87808219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