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310-3100115
通知公告
省房协《关于遴选首批房地产行业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08:29:48 点击: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决策部署,提高行业智库建设质量,更好服务于会员发展、行业规范和政府决策,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房协”)决定遴选首批房地产行业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政策、财务、税务、金融、法律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六类专家。

二、遴选对象

我省房地产行业所涉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专业律所和知名企业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三、遴选方式

坚持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公开征集、择优聘用、社会公示的原则,采取申请聘任和特邀聘任两种方式。

四、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事求是,治学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熟悉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从事的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深学术造诣、较高专业水平、较强研究及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适宜(一般不超过65岁);

(四)首席专家另需担任过单位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

五、专业条件

(一)政策类

1.了解国家经济政策,掌握国家及我省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具有5年以上房地产行业的工作经验,任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

2.承担或参与过省市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标准、专项规划、重要报告和调研文章起草或制定的优先。

(二)财务类

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财务、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从业经验;

2.了解房地产项目各环节经费管理实务,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和财务报告写作水平,参与过财务评审的优先。

(三)税务类

1.具有10年以上房地产行业税务工作经验,另具有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或律师资格的优先;

2.熟悉房地产商业模式、投融资和资本运作等业务,从事过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各级税务部门工作的优先。

(四)金融类

1.具有在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以及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各类投融资平台10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

2.熟悉房地产信贷政策和货币市场理论,掌握资本市场运作方法,金融专业技能扎实,主持或参与过金融类课题研究的优先。

(五)法律类

1.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高校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法学教学、研究和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

3.党政机关及司法审判机构中的专家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5年以上。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类

1.了解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 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

3.从事房地产行业稳评工作3年以上,掌握稳评工作的程序、方法、规范和要求等,有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成功案例的优先。

六、报名材料

有意报名者须填报《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专家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获奖证书和研究成果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七、有关要求

本通知可登录河北省房地产网(www.hebrea.org.cn)或“河北房协”微信平台查看下载。即日开始申报,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房协。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彦峰 手机:13833399331

联系人:杜运连 手机:18931166656

电 话:0311-66031300 邮箱:zonghebu92@163.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04号华飞捷座21楼2101室

附件: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专家申请表

  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11月29日

冀房协[2021]22号-附件.docx

fe39336a482eb8f6e5e5c55a9ed148eb.docx (16.5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