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协会简报》是反映会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精神风貌和业务进展的有力载体。全面加强《协会简报》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能够很好地激发协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充分彰显协会在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能有效提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协会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衷心期盼各级领导、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给予大力支持,请各会员单位或相关企业把日常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成功做法、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协会。
内容提要
* 庆建军94周年八一建军节联谊晚会
* 市房协到企业调研
* “丛台杯广厦奖”评审
* 企业风釆
* 房地产行业研究
* 政策法规
【协会动态】
1、为了适应当前社会形势的需要,更好地为政府提供科学信息,为会员单位与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经第二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议表决,一致同意将原“邯郸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更名为“邯郸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2、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4周年,邯郸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八一建军节联谊晚会”8月1日晚在新凯悦大酒店隆重举行,参战老兵邯郸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执行会长郭孜新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郭会长从八一南昌起义,到新中国成立,我们伟大的军队,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的利益做出了具大贡献。市建设局房产处、市建筑协会、邯郸市荣科、三胞、龙星、新卓、博洋、鼎鑫、新森源等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和转业军人,共100多人参加了庆祝活动。
3、8月13邯郸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带领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一行到邯郸市肥乡区河北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考察调研。在调研座谈会上河北鼎鑫公司主要负责人就肥乡区和公司当前形势和发展状况做了介绍,大家就目前邯郸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会后与会人员考察参观了该公司“邯郸一号院”项目。
4、“丛台广厦杯”是我市房地产行业新开展的综合大奖,旨在推荐评选出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全、绿色低碳的老百姓满意的好房子,也是申报河北省“燕赵广厦杯”和国家“广厦杯”的必备基础条件。为了开发建设更多更好的精品项目,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9月份邯郸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丛台广厦杯”评选活动。
【企业风采】
1、以初心,筑永恒 招贤集团献礼建党一百周年
2021年7月1日早上8点整,河北招贤集团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党员大会在河北招贤集团党支部党员会议室隆重召开。会上,河北招贤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德建同志主持了“长征,信仰的力量”主题教育党课。他围绕百年大党辉煌成就,讲述了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史贡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时刻保持担当使命的决心、为人民奋斗的初心、奋力前进的信心,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号召招贤集团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公司全体党员及职工牢记党的光辉历史,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奋进的姿态,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2、市领导到河北招贤绿色产业园调研指导工作
2021年8月13日下午,邯郸市政府党组成员徐科华、临漳县县委书记、县长等一行,到临漳河北招贤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考察、调研、指导工作,河北招贤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李德建、河北招贤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朝松陪同调研。市、县领导,对河北招贤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给予了极大激励,并要求公司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理念。此次调研,不仅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认可,而且充分展示出了该公司在装配式和新型建材方面的实力,必将为企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3、河北省人民防空观摩团走进“荣盛观邸”
9月27日上午,河北省人民防空进社区观摩活动,走进邯郸市人防示范社区邯郸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盛观邸”,河北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及省人防办相关处站等领导出席活动。全省11个地级市及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代表参加活动,邯郸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志强先生陪同。
在听取了荣盛观邸小区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开展情况后,现场观看了社区紧急疏散演练。实地查看了地下人防工程日常使用情况,对荣盛观邸地下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4、有关单位观摩万浩尚璟项目扬尘治理情况
2021年8月11日上午,邯郸市副市长高和平带领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到肥乡区万浩尚璟项目工地观摩扬尘治理情况。随后,各县(市、区)领导以及住建部门负责人、峰峰矿区城投公司在建工程负责人等先后带队到万浩尚璟项目观摩学习扬尘治理工作。旨在巩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成果,动员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学先进、找差距,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万浩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将质量、安全、品质作为企业生存基础。做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努力为打好环保扬尘治理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5、荣科公司举办“荣科杯”书画大赛
9月10日邯郸日报社和邯郸荣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荣科杯”聆听历史追寻红色印迹书画大赛活动。本次大赛旨在展现荣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风才,荣科公司始终秉承着“追求卓越,筑造精品”的企业宗旨和“创知名品牌,做百年荣科”的企业理念。以质量树立人居典范,以匠心雕琢品质未来。
6、“荣科锦苑”举行盛大交房活动
一把钥匙,打开幸福的大门,一句诺言,启卷理想的生活,归家的旅途,是人生最美的风景线。2021年9月25日“荣科锦苑”举行盛大交房活动。
【行业研究】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知识集锦(之六)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之纳税截止时间确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涉及的税种也较多,土地使用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虽然是一个小税种,但是该税种税企争议较多,典型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税缴纳截至时间的确认。因此,我们对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以建造商品房的土地, 其应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基于不同的观点和站位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终止时间产生出多个时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网签售房合同时、预收售房款时、已开具发票时、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实际交付房屋或办理土地使用权分户产权时等。那么,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网签售房合同时终止其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这种意见是否正确呢?何种意见更为合法、合理呢?
签订预售合同收取预收货款能不能作销售确认。此时房屋尚未建成,面积没有最后确定,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能转移给购买人。即使货款已全部收妥,由于此时的管理权和控制权还掌握在开发企业手中,与收入相匹配的成本还不能准确计量,故不能确认。
订立正式合同但房屋没有交付能不能作销售确认。此时虽然法律意义上的要约已经成立,但标的物房屋未经购买人验收认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未转移给买方。在购买人验收认可前,存在有退款风险甚至退货风险,故不宜确认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的收入一般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则确认收入:(1)房屋竣工并验收合格,说明商品是合格的;(2)完成竣工结算,说明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3)签订售房合同及收取房款,说明房款收入已能可靠计量且已经或能够流入企业;(4)房屋办理了移交手续交付业主使用,说明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的风险和报酬及房屋的管理权和控制权均全部转移。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一般早于交房时间,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应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合法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又何谈房屋产权和附属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呢?更不符合终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的法定条件。
接着看我们的相关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的规定: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
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据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同时也表明,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占用某块土地时,该块土地相应的纳税义务即终止,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税。其商品房对应的土地是否已经不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占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是直接取得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从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建成并销售后,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并非直接发生转让,而是随着地面建筑物即商品房的销售相应转让给购房者。在此以前,无论是已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还是已收售房款、已开具发票,或者虽已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但未实际交房等,只要房屋未发生实质性转移或土地使用权属未发生法定变化(很多房企的土地使用权此时还抵押在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仍是该商品房用地的实际占用者即纳税义务人。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以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已发生转移或变化,作为终止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条件,在实务中,可以房屋交付购房者或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时间“孰先”原则来确定,停止计算税款的时间为“次月”。购房者从此时开始成为纳税人(个人非生产经营用房占地免征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从此时开始终止纳税义务。
(河北中翰合信税务师事务所) 供稿
咨询电话:武俊霞主任15803101866
【政策法规】
1、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为全面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日前,邯郸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邯郸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邯郸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主要聚焦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关注度高、多发频发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河北省城镇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住房发展有关重点工作。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住房事业成果,在对当前形势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城镇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