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单价 (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HD-2021-03-1 | 廉颇大街以东、联纺东路以北、建安路以南(S1地块) | 72859.3 | 居住 用地 | ﹥1.0,≤2.0 | ≤20% | ≥35% | 70 | 550 | 60110 | 4125 | 30055 |
HD-2021-03-2 | 廉颇大街以东、建安路以北、奉公守法路以南(S4地块) | 59712.6 | 居住 用地 | ﹥1.0,≤2.0 | ≤20% | ≥35% | 70 | 550 | 49270 | 4125 | 24635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HD-2021-03-1号地块采取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竞买,价高者得。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号)要求,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设置最高限价,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8360万元(单价约900万元/亩)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保障房,在按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保障房的基础上,增加幅度为100平方米或其整倍数,配建保障房总建筑面积最大者为最终竞得人。竞得人须负责该地块灰场的清灰筑坝工程及相关费用,保证灰场大坝安全。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与相关部门签订《代建协议》,需在S2、S3地块代建一所净用地面积不小于36亩的小学,建筑面积不低于13050平方米,代建教育设施按《邯郸市主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邯政办规〔2020〕2号)执行。在土地成交后,小学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居住地块竞得人并且不再参与容积率计算。
HD-2021-03-2号地块采取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竞买,价高者得。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1号)要求,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设置最高限价,竞价达到最高限价80612万元(单价约900万元/亩)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保障房,在按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保障房的基础上,增加幅度为100平方米或其整倍数,配建保障房总建筑面积最大者为最终竞得人。竞得人须负责该地块灰场的清灰筑坝工程及相关费用,保证灰场大坝安全。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与相关部门签订《代建协议》,需在S5地块代建一所净用地面积不小于9亩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3830平方米,代建教育设施按《邯郸市主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小学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邯政办规〔2020〕2号)执行。在土地成交后,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居住地块竞得人并且不再参与容积率计算。
四、出让文件领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7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地块拍卖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0时。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竞得人需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建成竣工。
4、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约定土地性质进行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电话:0310-2031957 0310-8090267
联 系 人:李向博 张静
账户名称:邯郸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
帐 号:13001648608050005811-0003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