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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协会简报(2021年第2期·总第6期)
时间:2021-08-11 11:32:07 点击:

【编者按】《协会简报》是反映会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精神风貌和业务进展的有力载体。全面加强《协会简报》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能够很好地激发协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充分彰显协会在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能有效提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协会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衷心期盼各级领导、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给予大力支持,请各会员单位或相关企业把日常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成功做法、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协会。

 

内容提要

 

 * 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 现场调研,为企业献策

* 为企业服务,房地产网站即将开通

* 企业风采

* 房地产行业研究

* 政策法规

 

【协会动态】

 

1、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7月4日下午,由邯郸市社会组织党委组织各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专题党课,在市委大院会议室召开,邯郸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专题党课。

2、现场调研,为企业献策

5月21日郭孜新常务副会长带领邯郸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及部分常务理事单位专家,到邯郸市新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祥达建材公司考察调研。在新森源公司冀南新苑(董家街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专家们认真听取了该项目负责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介绍,专家们对该公司的棚户区改造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河北祥达建材公司生产的新型建材产品,为绿色环保国家鼓励项目。专家们考察观摩了河北祥达新型建筑材料展览厅、新型建材生产线和产品。实地观看了工人们生产全过程,对制作工艺流程等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并对该公司产品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好的建议。

3、为企业服务,房地产网站即将开通

为了更好地宣传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中介服务、建筑施工、建材生产、金融税务、法律咨询等行业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展示企业风彩和优秀开发项目,推介在建在售楼盘、科技建材和新技术、新工艺,提供企业、个人相互交流和信息共享平台。我会房地产网站己经市相关部门批准,并己完成编程工作,近期将正式上线运行。

房地产网站分为政策法规、企业风彩、行业动态、优秀项目、房屋租售、科技建材、信息交流与论坛等板块。现正在免费(限会员单位,截止到今年底)开展收集、推介企业相关信息活动,望各单位和个人涌跃参加。

 

【企业风采】

 

1、不忘初心、坚定信心

7月1日上午河北招贤集团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会上河北招贤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德建同志主持了“长征、信仰的力量主题教育党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时刻保持担当使命的决心、奋力前进的信心,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已的力量。

2、爱心助力高考

夏日六月,虽然烈日炎炎,但招贤集团桃园观邸项目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抵达峰峰一中考点,为考生和家长送去矿泉水,为考生送去一份关切和爱心,招贤集团以回馈社会为已任,祝愿考生水到渠成,金榜题命。

3、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会

为全面推进邯郸市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质量品牌,促进房地产业更好更快发展,4月26日上午在荣科金水苑项目隆重举行办“邯郸市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会”。邯郸市及各县(市、区)住建局、质监站、安监站、工程建设领域各相关单位等千余人在现场观摩学习。此次观摩会荣科地产非常重视,为充分展示项目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出更多的经验,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4、保障农民工工资现场会

今年5月1日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5月12日上午,河北省2021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暨进企业进工地邯郸现场活动在【荣科枫林苑】项目工地现场正式启动,河北省人社厅副厅长彭秋水、邯郸市副市长杜树杰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为现场近百名农民工和项目负责人普及了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5、扬尘治理标准化观摩会

树立标杆工程,助力邯郸绿色高效发展。为全面落实扬尘防控各项措施,切实用好扬尘治理管理制度。邯郸市建设局、邯郸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携手邯郸市荣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金科雅苑项目,举办了邯郸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标准化观摩会。 邯郸市建设局、邯郸市建管办以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局长、主管局长、主管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相关负责同志和主城区部分项目经理均莅临出席本次观摩活动。同时,邯郸市各房产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表等约700佘人参加了观摩会。 

 

【行业研究】

邯郸市第二季度房地产市场分析 

2021年开年以来的楼市调控与以往的有所不同,不仅动作迅速,力度同样相当强烈,政策导向上,整体以紧缩性政策为主,通过对土地、金融、市场等多方面的全面严控。国家在十四五中明确了未来5~15年的房价趋势,全国各地随即出台了相关政策限贷政策,土地集中拍卖等,更加明确“住房不炒”的基调,房产行业将从GDP的主要引擎改为稳定输出的经济动力,接下来都将沿着这个主流动线改变。

与此同时,邯郸市也出台了一系列民生的政策,例如“四改两清一通”,公积金的贷款政策,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等等,继续进一步完善深化邯郸政策环境,进而影响整个邯郸房地产市场,接下来,我们从土地和房价两个层面,具体来看邯郸房地产市场第二季度发展趋势。

1、土地:第二季度,邯郸市土地挂牌共计58宗,挂牌面积共计141.9万平方;土地成交共计31宗,成交面积共计91.08万平方,成交总金额31.41亿元。整体来看,2021年邯郸的土地市场对比去年,土地出让和土地成交的面积均有所下滑。

2、房价:4月份邯郸市新房均价8615元/㎡,环比下降0.57%;5月份邯郸市新房均价8924/㎡,环比上涨3.59%;6月份邯郸市新房均价8944/㎡,环比上涨0.22%.

综上,第二季度,邯郸市的新房均价,在国家的政策影响和各区新盘入市的影响下,整体呈现上涨态势,不同楼盘大面积户型房价高于小面积户型房价成趋势;尤其是从5月份开始,新加推楼栋都出现了普涨趋势。

(安居客) 供稿 咨询电话黄凌燕18630108032

 

 

政策法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知识集锦(之五) 

房地产借款费用税前扣除规定及资本化时点

 

一、 借款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化支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国税发[2009]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利息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会计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时点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财政部编写)例18-5,“某企业为建设厂房购置了建设用地,但尚未开工兴建房屋,有关房屋实体建造活动也没开始,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为购置建设用地已发生了支出,也不应当将其认为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发生”

第十二条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例18-9,在工程完工日、验收日、俊工结算日、资产移交日和投入使用日中,应以工程完工日作为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三、房地产借款费用核算的纳税风险

根据上述关于借款费用的支出及资本化时点的掌握,在所得税认定口径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不允许在当期扣除,如果企业违反规定,把应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费用化,在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话,存在税款推迟缴纳,面临补税及罚款滞纳金的风险,因此,房地产必须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及时、合理的将利息进行资本化核算。

 

(河北中翰合信税务师事务所) 供稿

咨询电话:武俊霞主任15803101866